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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我校学生参加杭州市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09-21 访问次数:15149

 

    2011度我校大学生批量参保、续保工作基本结束。已参(续)保的学生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普通门诊仍按照我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相关政策可查询浙江大学校医院网页 http://zdyy.zju.edu.cn/和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                                      
  2011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缴费日期另行通知。
现将有关参(续)保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几类特殊情况学生参保问题的说明
1、已参加杭州市其他社会保险学生的参保问题
根据杭州市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已参加杭州市其他险种(如养老险、新农合、少儿保险、子女统筹、职工基本医疗等险种)的学生(包括新老学生),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城居医保,须个人先去市医保办理原险种停保手续,再由学校医保办统一申报。
2、未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学生的参保
未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的学生(如委培生、自费生等),若需参加大学生城居医保,请到各校区医保办登记参加大学生医保,由学校医保办统一申报。参保后享受杭州市统一规定的大学生住院和规定病种医保待遇,普通门诊仍自费。
3、通过“立交桥”方式转入我校的学生参保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大城市学院的学生通过“立交桥”转入我校就读后,也可参加大学生城居医保。2011年新转入的学生信息由本科生院汇总到校医保办统一办理,享受杭州市统一规定的大学生住院和规定病种医保待遇,普通门诊仍自费。
4、延期毕业生的参保
延期毕业的学生仍续参大学生城居医保,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的学生,普通门诊按学校规定凭学籍异动表一次性缴纳延期月份的费用后享受公费待遇。
二、参保时限
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15日,由学校统一办理参(续)保登记和保费代缴手续。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可在缴费所属结算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属学校原因的,自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属个人原因的,自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三、参保学生规定病种门诊证历本的申领
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规定病种门诊可在校医院及其他杭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具体办理事项可向校医保办咨询。
四、部分学生参保费的补助
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学生,参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个人免交。相关同学必须在1010日之前把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各校区医保办。
五、《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补办问题
原参加过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或杭州市其他社会险种的学生,本次参保后不再发新证,原《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可继续使用。因各种原因造成原《证历本》缺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遗失证明(由各校区医保办盖章)就近到杭州市各区医保管理办公室补办。办理地址见附件。
六、新参保学生住院费用的报销
每年91日至次年831日为大学生的医保待遇结算年度。
新参保学生在201191至领取《证历本》之前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在领取《证历本》后到市医保管理服务局报销。报销前应先到各校区医保办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单》,带上《证历本》、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自留一份用作商业保险理赔)、出院记录(自留一份用作商业保险理赔)等材料,到市医保管理服务局报销,地址:中河中路248号。
2011级本科新生在822-831时段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校医保办统一办理报销,请相关同学把相应材料在930之前交到校区医保办。
市医保报销费用后,参加学生平安综合险(即商业保险)的学生再进行理赔。
 
附件:
(一)杭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中河中路248     87041850
2、上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中河中路102      87824977
3、下城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凤起路247号(三楼大厅) 85130151
4、西湖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竞舟里路2282   87759368
5、江干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景昙路98-2       86036530
6、拱墅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沈半路268        56872217
 
(二)各校区医保办地址、咨询电话:
玉泉校医院:门诊楼403 8795258487933519
西溪分院: 门诊楼205   88273552
华家池分院:门诊楼311 86971189
紫金港分院:门诊楼 4楼医保办 88206009-822
 
 
浙大医保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